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财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对做好新时期财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提供了根本遵循。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为国聚财、为民理财、清廉管财的重要使命,必须深刻领悟二十大报告中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把握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坚持做到五个贯彻始终、五个坚定不移,切实履行新时代新征程财政部门的历史使命和时代担当。
一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财政工作始终,坚定不移捍卫“两个确立”。财政部门是党领导经济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其特殊性质,要求财政部门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必须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两个确立”作为最深刻的政治领悟、最牢固的政治信念、最重要的实践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牢固树立“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的理念,建立完善“财”服从服务于“政”的工作机制,确保财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要把“推动高质量发展”贯彻到财政工作始终,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深刻认识经济发展形势,遵循经济发展规律,着力形成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思维方式。牢固树立科学理财理念,优化收支结构,通过支出端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实现收入端新兴产业税收占比逐年提高。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处理好组织收入和减轻企业负担的关系,发展培育财源,实现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动深化改革,稳步提升服务效能,加快建立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体系。
三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到财政工作始终,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要进一步履行好分配调节职能,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要确保基本民生投入只增不减,支持提升教育事业、社会保障、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重点加强基础性、兜底性、普惠性民生保障建设,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增强民生政策的可持续性,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稳步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四要把“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到财政工作始终,坚定不移守住风险底线。财政是发展和安全的基础和保障。必须树牢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做到财政自身安全,平衡好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见微知著,抓早抓小,筑牢财政发展安全屏障。着力防范“三保”风险,健全完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置的工作机制,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着力防范债务风险,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加强融资需求端管理,强化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五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到财政工作始终,坚定不移扛牢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必须牢记“三个务必”,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规范打基础,发挥广大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立足岗位,对标一流,敬业奉献,切实建设坚强有力、朝气蓬勃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党建和财政业务工作融合推进,用党建工作引领和推动业务工作,用业务工作成效展示和体现党建工作成果。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锲而不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德才兼备,在提升干部素质能力、选准用好干部上持续发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为新时代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