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财政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记录。近年来,长治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落实新修订的档案法,按照真实性、完整性、持续性原则,以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为目标,夯实基础建设,健全档案制度,规范档案管理,持续强化档案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高质量完成局属7个涉改事业单位档案清理移交工作,以档案管理水平提升助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责任分工明确到位。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强调档案工作是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题研究部署档案管理工作,成立档案清理移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做到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把关档案形成、收集、归档等各环节,确保圆满完成档案清理移交任务。
二是档案收集整理到位。按照文书档案、业务档案、实物档案、电子档案等进行分类,并根据档案保管期限不同,将其分为永久类档案、长期类档案及短期类档案,确保档案完整、全面交接。截至目前,市财政局共整理移交涉改档案4820卷、8564件、29册。
三是交接手续办理到位。在档案交接过程中,明确交接人员,对档案进行再次清点、查验,保证所交接档案无遗漏、无损坏。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将档案集中移交市档案馆,并做好交接手续,确保有据可依、有案可查,圆满完成移交工作。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严把卷宗归档关,规范档案管理,完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全力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以优质高效的档案服务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