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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四个抓手” 着力提升财会监督质效

2024-08-29 15:50 来源: 沁源县财政局

财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沁源县财政局坚持以“四个抓手”为牵引,以紧抓财会监督为主线,不断探索监督经验,多措并举推动财会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一、抓好制度建设,筑牢财会监督“篱笆”“边界”

始终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切实筑牢监督“篱笆”和“边界”。一是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为确保内控制度更加适应财会监督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有针对性地对会计监督操作规程等相关内部运行机制进行修订,加入财会监督工作要求。二是建立财会监督重点监管企业库,对入库企业进行多维度画像,多渠道收集企业经营情况、财务审计报告、融资信贷信息、相关处理情况等,划分监督等级,实施分层分类监管。

二、抓好宣传教育,着力深化财会监督工作理念

一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先后组织召开财会监督工作动员培训会、从事证券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工作会议,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会议,接受财会监督工作业务宣传指导,财会监督理念得到了进一步深化,财会监督影响力有效提升。二是组织教育培训,面向广大企事业单位宣讲财会监督各项工作要求,提高监督对象业务水平。三是结合具体任务传递监督要求。坚持寓监管于服务,将监管工作和政策宣传相结合,不断推动中央有关政策要求深入人心。在开展中介机构监管中,结合财政部《关于严禁会计师事务所以或有收费方式提供审计服务的通知》要求,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自查自纠,帮助中介机构提升管理水平,优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

三、抓好联合监管,全面凝聚部门监管合力

主动对接各方监管力量,加强与其他依责监督部门的沟通协作,以联合发文等形式建立多项联合监管或监管协作机制,努力营造财会监督齐抓共管新格局。一是建立双边合作机制。以联合发文的形式出台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协作机制的制度文件,建立和完善跨部门双边联合监管体系。二是在建立双边合作机制的基础上,通过实务层面进行探索。充分发挥部门各自领域的监管优势,在日常分析评估、专项工作中加强协作。

四、抓好基础保障,提升财会监督工作层次

为切实维护财会监督工作刚性和严肃性,沁源县财政局着重抓牢专项工作,确保财会监督工作成果卓有成效。一是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日常监管成效。依托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内部信息共享平台等渠道对日常监管对象开展分析。二是围绕财会监督主责主业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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