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夯实基层财政管理基础,长治市财政局持续推动县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自2023年该项工作启动以来,我局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结合区域财政发展特点,搭建起适配本地发展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今年进一步细化评价标准,推动县级财政绩效评价走深走实。
整套评价指标体系涵盖保障能力、优化支出结构、规范管理、财政可持续性及运行成效五个维度,包含5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51个三级指标,重点评价县区“财力是否够用”、“支出是否节约”、“管理是否规范”、“效果是否显著”、“财源是否持续”等核心关键。
下一步,长治市财政局将围绕各县区自评价结果,汇总分析评价数据,梳理存在问题并督促各县区及时整改。通过常态化绩效评价,进一步规范基层财政运行、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全力推动全市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