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环保、供销、商贸等方面有关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提出相关建议;制定分管部门和单位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等。
长治市财政局主办 联系电话:0355-2022122 晋ICP备05005523号 网站标识码:1404000056 晋公网安备 14040202000075号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