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医疗卫生、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有关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参与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算草案;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管理市级公费医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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