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须知
您好!为规范来信办理工作,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阅读以下内容:
一、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及国办文件有关要求,经审核属于受理范围的信件,各级各部门(单位)将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办理结果。
二、受理信件范围
1.对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咨询、建议和投诉;
2.属于市财政局职责范围解决的问题。
三、不受理信件范围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市财政局职责及管辖权限之外事项;
3.应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或已进入司法程序正在解决的问题;
4.已定性且实行信访终结处理的;
5.无实质性内容,匿名或内容不具体,无法核实;
6.推销、广告、邀请等商业来信。
四、写信注意事项
1.信件内容请一事一投,同一事项请勿重复提交;
2.反映问题应说明诉求,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时间、地点、当事人、主要经过、结果等要素尽可能齐全;
3.请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核实办理和反馈;
4.请勿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5.您提交的信件如符合受理条件,将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请耐心等待。
五、操作指南
1.注册。请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注册后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
2.登录。打开“我要写信”,仔细阅读写信须知并同意后,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后,即可写信。
3.写信
为便于您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您可以通过查询功能浏览网站已公开信件中是否已有类似的问题。
(2)是否公开。如果您选择“是”,表示您同意我们可以在网上公开您的信件和答复处理结果;如果您选择“否”,我们将对您的信件严格保密。
4.查询。一是登录“政民互动”栏目的“来信办理平台”,打开“我的信件”;二是输入信件查询码。
感谢您对《来信办理平台》的信任和支持。